關于繼續(xù)征收水利建設基金有關問題的通知
| 政策類型 | 其他政策 | 頒布日期 | 2002-04-22 |
| 發(fā)文單位 | 連云港市人民政府 | ||
| 文件號 | 連政發(fā)[2002]78號 | ||
| 摘要 | 各縣、區(qū)人民政府,市各委、辦、局,市各直屬單位: 根據(jù)《省政府關于繼續(xù)征收水利建設基金有關問題的通知》(蘇政發(fā)[2001]61號)精神和國家、省有關文件的規(guī)定,市政府決定,“十五”期間全市繼續(xù)征收水利建設基金,并繼續(xù)實行市縣分級籌集、分級使用的辦法?,F(xiàn)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: 一、市、縣水利建設基 ...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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