批轉市市容委等部門擬訂的《關于保護海河水體的職責分工意見》的通知
| 政策類型 | 其他政策 | 頒布日期 | 1991-03-16 |
| 發(fā)文單位 | 天津市人民政府 | ||
| 文件號 | 津政發(fā)[1991]15號 | ||
| 摘要 | 有關區(qū),有關委、局,有關單位: 市人民政府同意市市容委、建委、農委、交委、教衛(wèi)委擬訂的《關于保護海河水體的職責分工意見》,現轉發(fā)給你們,望遵照執(zhí)行,并注意搞好協作。關于保護海河水體的職責分工意見 為了加強對海河水體的管理,根據《天津市防止海河水體污染暫行規(guī)定》(市人民政府31號令),現對 ... | ||
分享








